福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:法制统一与依法行政的保障
发布时间:55分钟前
阅读量:2
福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条例
一、引言
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管理,维护法制统一,促进依法行政,福建省制定了本备案审查管理条例。本条例旨在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和要求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二、规范性文件的定义与范围
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之外,涉及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,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其他文件。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、决定、通告等。
三、备案审查程序
-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在文件发布后一定期限内,将规范性文件报请备案。
- 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,确保其合法性、合理性及合规性。
-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,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制定机关进行改正。
- 制定机关收到改正通知后,应当立即进行改正并重新报备。
四、责任与监督
- 对未按规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,相关责任部门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- 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查职责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五、教育与宣传
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条例的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。
六、总结
福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条例是维护法制统一,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,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监督,共同推动法治建设。
高速稳定云服务器9.9元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