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深圳医疗机构备案流程与管理办法解析
发布时间:2025-03-07 1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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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医疗机构备案管理办法
一、引言
为了规范深圳地区医疗机构的备案管理,保障医疗服务质量,提高医疗服务水平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备案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备案管理,包括医院、诊所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。

三、备案程序
- 医疗机构在开业前应当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。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医疗机构章程等。
-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,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。审核合格的,予以备案并公示;审核不合格的,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。
- 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执业范围、名称、地址等事项时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。
四、监督管理
-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,确保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。
-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保障医疗安全。
-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疗机构,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。
五、法律责任
对于未按规定备案或者备案虚假的医疗机构,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附则
- 本办法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-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如有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以上为深圳医疗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,希望能对深圳市的医疗机构管理起到积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