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广陵区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:全面规范招聘、管理与考核流程
发布时间:13小时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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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陵区备案制教师管理规定
一、总则
为规范广陵区备案制教师的管理,提升教育质量,保障学校师资需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本规定旨在明确备案制教师的职责、权利、招聘、管理及考核等相关事项。

二、备案制教师的定义与职责
备案制教师是指在学校编制外,经过学校招聘并报教育部门备案的教师。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,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
三、招聘与聘用
备案制教师的招聘应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招聘过程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。聘用者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,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经验。
四、管理要求
- 备案制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履行教育教学职责。
- 学校应建立备案制教师档案,记录其教育教学情况、培训情况、考核情况等。
- 备案制教师应参加定期的培训,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。
- 学校应为备案制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保障其合法权益。
五、考核与评估
- 备案制教师的考核应全面、客观、公正,包括教学工作、德育工作、科研工作等方面。
- 考核结果应与教师待遇、续聘、解聘等挂钩,以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质量。
- 学校应定期对备案制教师进行评估,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,提高教学质量。
六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未尽事宜,由广陵区教育部门负责解释。本规定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广陵区教育部门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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